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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无罪判决与无法归来的人

一份无罪判决不能让已被执行死刑的人回来。聂树斌案的再审没有等到另一名凶手被确认,而是逐一检验旧案中的供述、物证与缺失记录。从二十余年的申诉到国家赔偿,再到父母继续生活,追问纠错究竟改变了什么,又无法挽回什么。

编年依据:2016年12月2日再审公开宣判;6月6日决定再审、11月30日判决落款另列。

留给儿子的房间

史料记载二〇一七年,聂树斌的父母翻修了旧房,仍给儿子留了一间卧室。澎湃记者在平反一周年前走访时,记录下这个安排。儿子已经不可能回来:一九九五年,他被执行死刑;二十一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新房可以改善父母的晚年,却不能恢复那个曾经存在的家庭。[1][4]

分析解读聂案常被概括为另一个人承认犯罪后,冤案终于得到纠正。但从王书金落网,到再审无罪公开宣判,又隔了十余年。真正需要解释的,不只是为什么出现两份认罪供述,更是当初把聂树斌认定为凶手的证据,能不能经受独立检验。[1][2]

失踪、抓获与死刑

裁判认定一九九四年八月,石家庄西郊一名女工失踪。其父报案后,有关衣物被发现,八月十一日发现遗体。原判把八月五日认作遇害日,但再审认为,在厂上班、下班离开的证言只能证明当日仍有人见过她,不能证明她当天即已遇害。失踪与死亡不是可以互相替代的时间节点。[1]

裁判认定聂树斌当时十九岁,在一家机械厂工作。九月二十三日,办案人员将他抓获,随后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却一直把他关在派出所内。再审指出,当时尚无将他与本案联系起来的具体犯罪线索,仅凭模糊的自行车、可疑青年说法展开怀疑,既不足以锁定凶手,羁押方式也违反当时规定。[1]

裁判认定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石家庄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聂树斌上诉。四月二十五日,河北高院维持故意杀人罪死刑,将强奸妇女罪刑罚改为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依当时授权核准。四月二十七日,死刑执行。二审与执行相隔两日。[1]

分析解读原判已对一个人的生命产生不可逆后果,但其证据问题没有因此消失。死刑执行结束的是刑罚执行,不等于卷宗从此免于检验。对母亲张焕枝而言,后来的申诉只能争取撤销错误定罪,不能再争取让儿子走出监狱。[1][2]

另一份供述之后

史料记载二〇〇五年一月,王书金因其他案件被抓获,供述自己曾在石家庄西郊实施一起强奸杀人。此事经媒体报道,使聂案重新进入公共视野。家属据此主张真凶另有其人;这是一条必须调查的线索,却还不是对王书金作出的本案有罪判决。[1][6]

史料记载《南方周末》后来采访参与申诉的律师,记录了取得旧判决书的困难。李树亭回忆,向法院索取未果后,他最终从被害人家属处得到判决材料。那不是两个家庭天然结成同盟的故事,而是律师叙述的一次具体帮助:理解旧案究竟判了什么,是提出有效申诉的起点。[6]

史料记载再审文书记载,聂树斌的父母和姐姐于二〇〇七年向河北高院申诉,长期未获结论。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复查。异地复查期间,代理律师得以查阅卷宗。持续申诉、报道与法律帮助推动案件受到重视,但判决最终仍须回答证据本身,而不能由关注人数决定。[1][6]

史料记载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最高法作出提审决定,六月八日向母亲送达再审决定书,并公开公告。因原审被告人已死亡,再审依法采取书面审理,合议庭阅卷、核实证据并听取申诉方及检察机关意见。书面审理并不等于没有审查,也不应写成聂树斌本人重新到庭接受审判。[1][2][9]

卷宗里的空缺意味着什么

裁判认定再审首先面对的是连续记录的缺口。聂树斌被抓获后前五天的讯问笔录没有入卷,现存最早笔录已经出现有罪供述。原办案人员承认此前做过讯问记录,却无法合理解释缺失。法院因此不能确认供述怎样形成,也不能只因后面几份笔录内容接近,就断定它们真实、自愿。[1]

裁判认定案发后前五十天,多名重要证人的询问笔录同样缺失。侦查早期说了什么、后来有没有发生改变,失去了完整对照。现存供述在一些细节上随证言变化,作案日期也从模糊变得具体,却缺少可信解释。表面上的供证一致,如果形成过程不可追溯,就未必是相互独立的印证。[1]

裁判认定工厂考勤表本可帮助判断聂树斌当日有没有作案时间,却未被保存于案卷,后来出具的证明无法替代原始记录。申诉方认为有人故意隐匿有利证据,法院没有据此认定故意隐匿已经证实;但原始材料缺失可能影响无罪证据的审查,这一点本身就是不能忽略的问题。[1]

裁判认定原判认定一件花上衣是作案工具。再审根据勘查记录和照片,确认现场确有这件衣物,没有采纳它完全由侦查人员编造的主张。然而衣服来源、提取物与辨认物是否同一仍有疑问,清洗过程没有卷内说明,混杂辨认的陪衬衣物又存在明显差异,不能据此可靠地连接聂树斌与犯罪。[1]

裁判认定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和死因也未能确定。法医原有意见带有分析、推测性质,再审咨询亦未得出确定结论。它们与作案时间、工具来源相互牵连,关系到是否发生过原判所描述的犯罪过程,不是无关紧要的小瑕疵。缺少这些基础,供述便无法由客观证据稳固支撑。[1]

分析解读再审并未把所有申诉指控一概认定为真,也没有用想象补齐当年的办案现场。它作出的关键判断是: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其他证据不能组成完整证明链,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足以撤销定罪,无须先把缺失材料的全部来龙去脉重新证明一遍。[1][2]

无罪不以找到另一名凶手为条件

分析解读认罪不是刑事证明的终点。它需要接受其他证据检验,也要追问取得的方法是否合法。讯问笔录是否完整、物证怎样流转、证人最初怎样叙述,都属于检验的一部分。聂案把这些看似琐碎的程序记录重新放回生命攸关的位置:如果它们失去可信度,结论就不能靠重复认罪来补强。[1][2]

裁判认定再审判决落款为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十二月二日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两份原审判决被撤销,聂树斌被宣告无罪,判决为终审。文书日期、公众获知结果的宣判日期和决定启动再审的日期,分别对应不同程序,不能混为同一天。[1][2]

史料记载最高法答问特别说明,这不是用今天较高的标准苛求旧案。当时的刑事诉讼法已经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所谓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也不意味着降低定罪门槛。案件在影响定罪的核心事实和证据上存在重大疑问,按当年的标准同样不能认定有罪。[2]

分析解读无罪裁判与查明真正犯罪人,保护的是相关而不同的利益。被告人不负有替侦查机关找出另一个凶手的义务;被害人及家属则仍有追求真相、要求依法追责的正当需要。纠正对聂树斌的错误定罪,并不是否认女工受到侵害,更不应让她在平反叙事中消失。[1][2]

史料记载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王书金因其他强奸、杀人犯罪被执行死刑。新华社报道及最高法复核说明明确,其被判犯罪不包括石家庄西郊这一案。聂案再审也因审理范围所限,没有采纳直接确认王书金为真凶的请求。因此不能把他的执行消息写成这个案件已查明真凶的证明。[1][7][8]

赔偿以后,家人继续生活

史料记载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家属申请国家赔偿。次年三月,河北高院决定赔偿共二百六十八万余元,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生前自由受侵害的赔偿、母亲生活费及一百三十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中新网三月三十日确认家属日前收到决定书,这一天不能直接写成钱款到账日。[3][10]

史料记载澎湃在同年年底的探访中进一步报道,父母四月获得赔偿金,后来用于改善住房和生活。决定赔偿与实际获得赔偿,于此才有不同阶段材料相互补充。赔偿给晚年提供了现实支持,却没有一种计算方式能够把死刑执行后的二十一年,折算成原本可能继续的日子。[4]

史料记载在那次采访中,张焕枝整理番茄种子,准备来年再种,也开始考虑外出散心。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刊发的《南方周末》采访中,她仍在看法治新闻,不过已不再像申诉期间那样,总要从中寻找能帮助儿子平反的政策。这些有时间边界的生活片段,比替她宣布彻底放下更可靠。[4][5]

分析解读本文资料截止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家属生活较晚可核材料为二〇二三年末采访的公开部分。已核读再审判决完整转录和官方答问,未取得原一二审判决及赔偿决定完整原件。未检得本案后来确认真凶或完成全部责任追究的可靠材料,不以没有查到替代对现实的断言。[1][2][3][5][7]

案件时间线

  1. 1994年8月11日 发现被害人遗体 先有失踪与报案;死亡具体日期再审未能确认,不能将8月5日直接当作遇害日。[1]
  2. 1994年9月23日 被抓获 聂树斌被抓获,其后监视居住期间实际被羁押。[1]
  3. 1995年3月15日 一审 石家庄中院判处死刑。[1]
  4. 1995年4月25日 二审与死刑核准 维持故意杀人罪死刑,强奸妇女罪改判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核准。[1]
  5. 1995年4月27日 执行死刑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
  6. 2005年1月 另案供述 王书金被抓获后供述涉及石家庄西郊案,不能据此视为本案定罪。[1][6]
  7. 2014年12月4日 指定复查 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复查。[1]
  8. 2016年6月6日 决定再审 最高法6月6日决定提审,6月8日向母亲送达决定书并发布公告。[1][9]
  9. 2016年11月30日 再审文书落款 最高法作出(2016)最高法刑再3号判决。[1]
  10. 2016年12月2日 公开宣判无罪 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1][2]
  11. 2016年12月14日 申请国家赔偿 家属向河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3][10]
  12. 2017年3月 赔偿决定及送达报道 三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3月30日报道家属日前收到决定书;非到账日。[3]
  13. 2017年4月 实际获赔的后续记载 年底采访报道父母在四月获得赔偿款;未取得银行流水。[4]
  14. 2021年2月2日 王书金另案执行 其被判犯罪不包括石家庄西郊案,不是本案真凶认定。[7][8]
  15. 2023年12月28日 较晚家属采访刊发 南方周末采访张焕枝,公开部分记录她继续关注法治新闻。[5]

案件程序

  1. 1995年3月15日 一审 审理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中院判处死刑。[1]
  2. 1995年4月25日 二审与死刑核准 上诉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维持故意杀人罪死刑,强奸妇女罪改判十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并核准。[1]
  3. 1995年4月27日 执行死刑 执行 · 死刑执行机关 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
  4. 2014年12月4日 指定复查 其他程序 · 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复查。[1]
  5. 2016年6月6日 决定再审 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6月6日决定提审,6月8日向母亲送达决定书并发布公告。[1][9]
  6. 2016年11月30日 再审文书落款 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作出(2016)最高法刑再3号判决。[1]
  7. 2016年12月2日 公开宣判无罪 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1][2]
  8. 2016年12月14日 申请国家赔偿 后续程序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家属向河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3][10]
  9. 2017年3月 赔偿决定及送达报道 后续程序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3月30日报道家属日前收到决定书;非到账日。[3]
  10. 2017年4月 实际获赔的后续记载 后续程序 · 家属;媒体后续采访 年底采访报道父母在四月获得赔偿款;未取得银行流水。[4]

来源与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刑再3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原载,界面经新浪转载 · 原始资料 · 发布:文书落款2016-11-30;转载2016-12-02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完整核读再审文书转录,含程序沿革、九项证据评判、主文和落款;不是官方原件扫描。与最高法官方答问核对核心理由。未取得原一二审判决完整原件。
  2.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就聂树斌再审案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新华社采访 · 原始资料 · 发布:2016-12-02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官方答问全文,核对无罪依据、历史证明标准、书面审理与公开宣判区别。与判决是同一裁判机关来源,不算独立事实证实。
  3. 聂树斌家属获268万余元国家赔偿,多次沟通精神抚慰金中国新闻网 · 二手资料 · 发布:2017-03-30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记者采访、律师提供赔偿决定内容的报道。页面附部分决定书照片,但未取得完整决定原件;正文说日前收到决定书,不能视为3月30日到账。附中青在线报道载决定作于3月27日,时间线仅取月份精度。
  4. 聂树斌案平反一年:聂父母,再好好活几年,新房仍有儿子房间澎湃新闻 · 二手资料 · 发布:2017-12-02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记者2017年11月探访及12月刊发全文;其中4月获得赔偿金与后来使用情况是报道依据,不等于取得银行流水。省略家属病情、噩梦和自伤细节。
  5. 聂树斌之母张焕枝:咱都往前看南方周末 · 二手资料 · 发布:2023-12-28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可读公开导语与前段,后续要求登录,未声称全文核读。只用公开可见的继续看法治新闻、心态变化等采访信息;标题含2024是特刊名,不是采访日期。
  6. 聂树斌:平冤路上律师被迫“编谎”南方周末;南方+转载 · 二手资料 · 发布:原刊2019-02-14;转载2019-02-19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记者、律师回顾及申诉材料取得经过;具体接触过程为受访者事后回忆,不将其冒充庭审认定。涉及隐私和戏剧化对话不复写。
  7. 拍案:王书金到底背负几条人命?应用证据来说话新华社 · 二手资料 · 发布:2021-02-02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记者报道,明确王书金所判犯罪不含石家庄西郊案。不能据其执行死刑反推聂案真凶已经司法确认。
  8. 罪犯王书金被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就该案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北京日报客户端转载 · 原始资料 · 发布:2021-02-02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实际核读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答问的转载全文,关于另外两起自述作案,说明侦查、审查认为不能成立,公诉机关未予指控,法院不予认定;不是该案完整判决或复核裁定原件。
  9.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再审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最高人民法院 · 原始资料 · 发布:2016-06-08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独立核读最高法公告正文第30–40行全文;6月6日决定提审,6月8日送达并公告,不是同一程序日期。
  10. 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聂树斌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本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 · 原始资料 · 发布:2020-12-29 · 查阅:2026-10-23来源核验:独立核读聂树斌案例第459–475行全文及发布信息;确认赔偿决定案号(2016)冀法赔1号与各项目、2016-12-14申请日。未核其他24例,不是赔偿决定原件,未载具体赔偿金额和到账日期。

资料截止日:2026-10-23。截止日后的进展尚不包含在本文中。

被害人不具名,不复述性侵及遗体细节;家属住宅只保留与生活后续相关的室内安排,不写门牌、可定位村址和健康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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