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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与老干妈:广告是真的,坐在对面的经理是假的
租来的办公室、伪造的名片和印章,让三个人把一场冒名合作持续数月。腾讯追讨广告费后,真正的老干妈才进入故事;刑事终审认定合同诈骗,追缴对象与几组金额需要分别辨清。
编年依据:沿用2019年3月14日第一份冒名推广协议签订日;公开争议发生在2020年,刑事终审为2022年4月11日,分别列示。
先看见广告,后来才看见骗局
史料记载2019年,QQ飞车手游的赛场和宣传页面上,出现了老干妈。一个卖辣椒酱的品牌,与竞速游戏站在一起,看起来是又一次跨界营销:赛事合作、微博宣传,到了十月,游戏里还推出合作主题套装,玩家登录即可领取限期使用的服饰。广告已经做了大半年,许多人都看见过。[3]
史料记载一年后,一份法院裁定把这场“合作”送上新闻。腾讯说广告做了,钱却没收到;老干妈说自己根本没有合作。两家公司的公开说法像两条始终碰不到一起的线。问题并不在辣椒酱有没有出现在游戏里,而在于:当初坐在腾讯员工面前、拿着名片谈生意的,究竟是谁。[3]
分析解读公众能直接看见的,是一场持续投放的宣传,而非授权链条。品牌图像、赛事合作页面和游戏服饰都曾真实出现,但真实的展示不能倒过来证明真实公司授权了签约。案件后来转向刑事程序,恰恰需要把这两个层次拆开:履行推广的行为存在,与所谓合同相对人是不是有权代表品牌,是两件需要各自证明的事。[3][4]
三个人,搭起一间办公室
裁判认定后来公开的刑事裁定内容,把故事推回签约之前。曹某、刘某利出资,郑某君买电话卡、注册微信、印名片,冒充老干妈市场部经理联系腾讯。三个人都不是这家辣酱公司的授权代表。案件需要查清的是他们如何取得对方信任,而不是把职业、年龄或者家庭处境当作诈骗的解释。[1][2]
裁判认定2019年2月,腾讯联系人提出去贵阳实地考察。三人并没有因此收手,而是在观山湖区租下一间办公室,布置成所谓的公司办公场地。郑某君扮演市场部经理,刘某利扮演销售部经理,在那里接待来访者。随后曹某也换上另一个经理身份,通过微信商谈细节。新号码、名片和办公室,使几个本不存在的职务有了日常办公的样子。[1][2]
裁判认定3月14日、5月6日,两份总额1030万元的推广协议先后签订,涉及QQ飞车手游S联赛及国际赛。办理文件时,营业执照、合同专用章、骑缝章也被伪造。合作从联系、到访走到盖章,每一环都像在进一步确认上一环,却没有确认到真正的老干妈。[1][2]
分析解读原目录保留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指向第一份被冒名签订的协议,不是警方破案或者法院裁判的日期。第二份协议又在五月签下,说明骗局不是一次电话中立刻完成的索财。实地到访本应提供独立核对的机会,在此却被虚构的办公室重新包装。对方看到的是由同一群人安排的身份、场所和文件,几种形式的材料并没有成为相互独立的证明。[1][2]
他们要的,是广告旁边的东西
裁判认定三人的目标并不是向腾讯出售辣酱,也不是把广告款收入自己的账户。他们盯上的是合作附带的游戏礼包码。所谓CDKEY,是玩家输入后能兑换虚拟道具的一串代码;纸面上它是推广赠品,流入交易平台,就能变成钱。[1][2][6]
裁判认定他们以需要把兑换码印在合作商品上为由,向腾讯索取代码,再通过淘宝、闲鱼出售。法院后来查实,转卖所得为669282元,用于偿债及日常开销。宣传继续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兑换码却沿另一条通道流向买家。直到广告费用迟迟未付,腾讯开始向它以为的合同相对方追款,这两条线才撞到一起。[1][2][6]
裁判认定公开裁判报道还列出几组数量:腾讯通过企业邮箱和微信等渠道发送的代码共一百二十万份;被售代码已经兑换的礼包为四十四万二千三百一十一份,其中具有游戏商城公开销售价格的为四十万九千二百四十二份。法院采用的财物价值并非把全部发送代码都按宣传上的礼包面值相乘。这些数量之间的差别,是理解后来金额争论的必要前提。[2][6]
一千六百多万元的追账,找错了对象
史料记载2020年6月底,深圳南山区法院此前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被广泛报道:腾讯申请查封、冻结老干妈名下约1624万元财产,法院准许了申请。对于只看标题的人,这很容易变成“老干妈欠钱,腾讯已经胜诉”。但保全是在诉讼中控制财产的措施,尚不是对欠款是否存在的最终判决。[3][5]
史料记载腾讯6月30日的解释是,自己已经履行推广义务,反复催款无果,只能起诉。同一天,老干妈发布声明,表示没有签过这项协议,也没有授权别人签署,收到法律文书后已调查并报警。7月1日,贵阳警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三人伪造印章、冒充公司人员,目的是倒卖礼包码,已经被刑事拘留。原先被放在欠款人位置上的公司,成了身份被冒用的一方。[3][5]
分析解读财产保全裁定尤其容易在传播中改变含义。法院准许申请控制一定价值的财产,不等于已经确认申请人最终享有那笔债权;被申请保全的企业,也不会因此自动成为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人。这里先有以广告费为对象的民事追索,后有针对冒名人员的犯罪调查。应当分别记录两条程序,不能把警方的通报写成民事法院已经改判,或者把申请冻结的数额当成诈骗定罪金额。[3][4][5]
握手言和,没有结束刑事案件
分析解读这场反转很快被网络加工成笑话。可是对企业而言,广告资源已经投入,假签约人长期穿行在合作流程里,笑话不能替代复盘。联合声明中腾讯承认过程存在欠妥之处,并表示要完善流程。这种公开回应可以记录,却不能据此推定某名内部员工已被法院认定参与诈骗。[4][5]
史料记载7月10日,两家公司公开联合声明,声明落款为7月9日,称已经厘清误解。腾讯申请撤回财产保全及相关诉讼,向老干妈当面致歉,并就合同诈骗向贵阳公安报案;双方表示会配合法律程序,腾讯会完善流程,也提出探索正式合作。这里的“正式”格外重要:此前公众看见的广告,不等于两家公司真的建立过合作关系。[4][5]
史料记载2021年2月7日,南明区检察院将曹某等三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两家公司可以结束误会,三名冒充者所涉的刑事责任仍须进入法庭。[4][5]
分析解读联合声明写的是已经向法院申请撤回,本篇据此记录双方公开采取的行动,不用声明替代未取得的撤诉裁定或解封文书。声明中的未来合作也只是一项共同表达的意向,不能据此认定双方后来实际签订了什么商业合同。最重要的程序变化,是两家公司的对立不再遮住真正受调查的签约者;刑事公诉的对象,是曹某等三人,而非被冒用名称的老干妈。[4][5]
礼包码到底值多少钱
裁判认定2021年12月29日,一审判处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刘某利七年,郑某君六年,并处罚金。同期报道向家属、律师核实时,曹某已表示上诉。争议转向一个比“谁盖了假章”更细的问题:代码能批量生成,骗子卖出的价格又低,犯罪数额应该怎么算?[1][5]
存在争议二审报道显示,辩方质疑按游戏内价格计算,主张应参考实际变卖所得,也对腾讯内部管理提出异议。法院没有接受。裁定采用游戏商城的实际交易价格与相应已兑换数量计算,认定被骗财物价值4313650.8元;关于内部人员违规泄漏、销售代码的指称,则没有证据证明。[1][6]
裁判认定2022年4月11日,贵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三人被责令退赔431万余元。这个数字与最初保全的1624万余元不是同一笔账:前者是刑案认定的被骗财物价值,后者属于当时民事追款的保全范围。案子最终落在合同诈骗上,老干妈并未被判承担那笔广告欠款。至于退赔是否已全部执行到位,截至2026年10月23日本次核验的公开资料没有给出答案。[1][6]
裁判认定对于代码估价,二审理由并非简单地说平台标多少就算多少。公开报道记载,当时没有能够完成该项评估的相关机构,也缺乏市场指导价格;检方使用游戏商城实际交易价格及已兑换数量计算,腾讯提供价格始终一致的情况说明。另有公证材料保全兑换过程,证明取得相关道具需要支付对价。法院据此接受该计算方式。这里描述的是本案证据与裁判方法,不是所有虚拟财产都适用的统一估价表。[1][6]
分析解读转卖所得六十六万余元,与法院认定的四百三十一万余元财物价值,回答的也不是同一个问题。前者说明行为人变现得到多少钱,后者涉及被侵害财物如何计价,折价出售不当然缩小原财物价值。终审同时维持不同被告人的刑期,记录曹某为主犯、其余两人为从犯;三人参与同一骗局,并不意味着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完全相同。判令退赔与已经收回款项之间,则仍须靠执行资料连接,不能用判决金额代替到账结果。[1][2][6]
案件时间线
- 2019年3月14日 第一份冒名协议 冒名人员以老干妈名义签订第一份推广协议,原目录以此锚定事件。[1][2]
- 2019年5月6日 第二份协议 再次签约,两份协议标的共1030万元。[1][2]
- 2020年7月1日 警方通报 贵阳警方通报三人冒名、伪造印章骗取礼包码,已采取强制措施。[5]
- 2020年7月10日 联合声明 腾讯称已申请撤回保全和相关诉讼并向老干妈致歉;双方配合刑事程序。[4]
- 2021年2月7日 提起公诉 南明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起诉三人。[5]
- 2021年12月29日 一审宣判 曹某12年、刘某利7年、郑某君6年,均并处罚金并责令退赔。[1][5]
- 2022年4月11日 二审终结 贵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月20日新闻披露不等于裁定日。[1][6]
案件程序
来源与资料
- 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宣判(附裁定书照片及理由)
- 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细节披露
- 腾讯老干妈事件疑点
- 腾讯与老干妈联合声明:申请撤回保全及诉讼并致歉
- 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一审宣判
- 冒充老干妈员工诈骗腾讯案,二审判了:最高检视频披露办案经过
资料截止日:2026-10-23。截止日后的进展尚不包含在本文中。
保留公开裁判报道的匿名姓名称谓,不加入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无关生活信息;不重复被冒用的具体员工姓名。